榆林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十周年工作综述
榆林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刘小波
《公务员法》实施十年来,我市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中、省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了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依法管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把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作为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系列活动,专门编印了《公务员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全员轮训、开办“公务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不断提高,公务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公务员单位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同时市县(区)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职责,坚持严字当头,健全公务员法执法检查长效机制,通过检查、暗访、督导、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公务员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二、阳光科学考录,选好用好人才。10年来,我们坚持“凡进必考”、“阳光考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每年行政系统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10年来,共招录市县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460人,其中基层政法定培养的231人,工人农民中招录公务员56 人。招录工作中我们按照《公务员法》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从编制录用计划、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抽调专人,按职位分工,每个工作人员负责一定比例职位的审核工作。面试实行了考官全部异地交流,全封闭管理,考官、考生、工作人员实行随机抽签确定,面试全程录像,邀请招录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由于考录工作透明度高,而且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关键时间点上,我们通过给考生逐一电话通知、网上公开告知等方式进行温馨提示,保证考生及时掌握信息,这些做法受到了考生和家长的好评。同时加大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和服务基层工作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力度,积极破解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近年来,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年轻人才为各级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从严考核监督,强化履职担当。《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机关内部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各部门都建立了平时考核制度,采取了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办法,不断完善了考核制度。同时积极改进考核激励办法,每年年底我们按15%的考核优秀指标数下达各部门,并要求严格掌握,不得突破,对获得政府责任书考评前3名和市级以上单位授予先进集体(单位)的适当放宽比例按20%下达。次年3月份我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发文通报并发放奖金。对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在公务员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审核备案时建议优先提拔使用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下年度不予提拔使用,同时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优先提供培训、学习等机会,充分发挥了考核激励的导向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本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研究制定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五年规划,公务员培训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弘扬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道德”主题,把“五大发展理念”、转方式、调结构和精准扶贫等要求结合起来,以“四类培训”为重点,开展一系列务实培训活动, 公务员初任培训1460人、任职培训2650人,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率达100%,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送教下基层和东西部对口培训等方式,培训2070余人次,专门开发了榆林市人事培训网,实现公务员网络培训全覆盖,每年有3600多人参加网络培训,并按照《榆林市人事网络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培训管理,网络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上,通过系统的培训教育,全市公务员素质明显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有了很大提高。
五、强化正向激励,调动干事热情。认真组织实施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改善乡镇公务员工作、生活条件,落实好乡镇工作人员补贴,规范实施公务员奖励,对在本职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及时给予奖励。近年来被省上命名的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5个、记一等功集体2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8人、记一等功公务员4人,省上命名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23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位31个,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化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活动,以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位”为抓手,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构建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长效机制。同时还重视公务员身心健康,认真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加强人文关怀,疏解公务员心理压力。规范申诉案件办案规则,依法受理、公正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公务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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